我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制度实施以来,管理部门识别评估了千余种新化学物质的环境和健康危害与暴露和风险信息,初步建立了从源头预防和降低有毒有害新化学物质对环境和健康造成不可接受风险的机制。但是,随着国际国内环境保护形势的发展,《办法》实施面临一定的问题,挑战日益突显。
国际化学品管理基于化学品的危害和风险,重点管控的物质大都具有持久性、蓄积性和人体健康或生态毒性(PBT),或高持久性和蓄积性(vPvB),或致畸、致癌和致突变性(CMR)等。此外,环境排放量大或可能在环境中广泛分布的物质也是管控的重点。各国重点管控的化学品名单并不庞大,多为几十或上百种。对于环境排放量达不到相应标准的新化学物质,申报后通常不予批准或要求采取严格控制措施。
登记数据显示,我国年生产量或进口量1t以上的常规申报新化学物质中80%以上被划分为危险类或重点环境管理危险类。分类标准较宽泛,相应控制措施主要按一般性污染防治要求进行,与国际化学品管理方式存在差异。数量较多的重点环境管理危险类物质也给地方环保部门后续监管带来较大压力。
新化学物质申报类型
按照物质性质及吨位不同,新化学物质申报类型可分为常规登记、简易登记和备案三类:
1)常规登记:新化学物质年生产量或进口量在10吨/年以上的,需办理常规登记。
2)简易登记:新化学物质年生产量或进口量1吨/年以上不足10吨/年的,需办理简易登记。
3)备案:小于1吨/年、新物质单体或反应体含量不超过2%的聚合物或低关注聚合物,需办理备案;
hth登录入口网页 依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对未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即IECSC)的化学物质进行新化学物质申报, 协助和企业领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
新化学物质申报流程
新化学物质申报类型与流程
新化学物质申报类型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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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学品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办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