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范围是什么,如何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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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化学品环境安全管理几十年实践表明,加强化学品管理,对新化学物质生产、进口前实施申报登记制度,对其有毒有害性质进行登记识别和监督控制,对于防范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环境和健康风险,从源头保护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意义重大。
我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制度——《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于2003年建立实施,于2010年修订实施,是一项识别和评估新生产上市化学物质有毒有害性质和环境健康风险的综合管理制度,也是一项行政许可审批制度,在管理目标和措施手段等方面与国际化学品源头预防管理和风险准入管理要求基本一致。
近年来,我国新化学物质用报登记数据显示,大约有8成的申报物质为危险类和重点环境管理危险类物质,其中近半数为重点环境管理危险类新物质,如果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来进行危害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管控,必然会产生环境隐患,对生态环境、公众健康造成危害。
hth登录入口网页 可提供新化学物质申报相关服务,当新化学物质获准登记后,申请人即为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持有人。
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化学物质研究、生产、进口和加工使用活动的,应办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但进口后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内存放且未经过任何加工使用即全部出口的新化学物质除外。
活动类型
研究:是指认识和应用新化学物质的探知性活动,涉及科学研究和工艺、产品开发研究;
生产:是指以原料、配料等为基础,通过单独或者组合的化学反应过程,产出新化学物质的制造活动;▷进口:是指从境外输入新化学物质的贸易活动;
加工使用:是指利用新化学物质进行分装、配制或者制造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包括贸易、仓储、运输等经营活动和使用含新化学物质的物品的活动。
新化学物质申报流程
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范围是什么,如何申报?